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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31浏览:4

 

 教务﹝2016﹞ 36 号

 

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40号)和《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师政教学[201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广西教育教学改革工程2014年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和其它已到结题时间但未结题项目。

(二)学校已到结题时间但未结题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内容

根据各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建设目标,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建设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的适切性等)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

(二)对项目研究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以及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对项目研究的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在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创新性、适用性进行评估;

(四)对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等。

三、结题验收方式

(一)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开始,区级“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汇总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和审批,对同意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撰写项目结题报告,连同结题成果汇编材料一并送至我处高教研究室。

3.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并经我处审查合格后,由我处统一汇总上报教育厅,并另行安排网络填报有关事宜。

4.项目结题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成员的增加、减少或排序变动)需要变更的,请填报《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5)。

(二)校级教改项目

1.校级项目验收工作采取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学校抽查和终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4),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3.单位验收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派专人统一将结题验收登记表、结题报告连同结题成果汇编材料一并送至我处高教研究室。

4.学校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各项目的建设进行抽查验收。

5.为集中反映我校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学校拟在2016年《教学研究》刊发教改项目研究成果专辑,各项目研究相关论文(含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电子版发送至sdgjs@gxnu.edu.cn。经审核予以刊发的论文可作为项目结题材料之一。重点、A类项目需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和《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各一式2份)的各项内容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先后排序必须经过本人确认。

(二)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题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项目立项的背景、思路及项目的研究、实践情况;(2)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3)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及项目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及研究思路等。

(三)结题成果汇编材料(一式1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结题成果汇编材料须编著目录,并统一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应附有经过编著目录的成果目录清单。

上述材料务必于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我处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压缩打包并以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sdgjs@gxnu.edu.cn。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结题工作是教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二)区级教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题,确实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必须提出延长结题申请报告。区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安排2次,每年4月和9月的第四周为学校统一上报结题材料的时间。

(三)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按时参加结题的,不能参加下次相应级别教改项目的申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人:林芳芳;联系电话:5846480。

 

原文通知: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附件1:广西教育教学改革工程2014年项目和历年未结题项目名单

附件2: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未结题名单

附件3: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结题申请表

附件4: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附件5: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表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