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 34号
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部):
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补缓考成绩上报结束后,教务处通过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进行学分统计,共有475名学生必修课程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其中2013级有34名,2014级有28名,2015级有87名,2016级有162名,2017级有158名,2018级有6名,教务处现予这475名学生学业警示(人数统计表、名单详见附件1、2)。
请相关学院(部)务必通知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切实做好学生的助学(导学)工作,帮助学生分析原因,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合理选课。对于未达到退学条件,但学习困难较大的学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审核同意,教务处复核属实,可以将学生编入下一年级进行学习。
为了加强对受学业警示学生的管理,请相关学院(部)做好家校沟通联系工作,将受警示学生的学业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并于5月31日以前将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家校联系情况、学业辅导情况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材料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67室,育才校区教务楼202室,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5849,3698155)
原文: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的通知.docx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学生人数统计表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学生人数统计表.xlsx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xlsx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