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5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16〕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3月12起开始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和专升本的学生,下同)的转专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条件按照《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提出申请阶段(3月12日—3月22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该表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内容超出一页的必须双面打印,连同《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到转出学院(部)教务办公室(教学秘书)。
(二)转出学院(部)审核、公示阶段(3月23日—4月4日)
转出学院(部)根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不超过转出专业和年级人数的10%”的规定,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在《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名单经转出学院(部)审批同意后,须在本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公示情况说明一起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
(三)教务处初审阶段(4月5日—4月13日)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有关材料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转到学生拟转入学院,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籍管理科另行通知转出学院及学生本人。
(四)转入学院考核、公示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转入学院根据《管理规定》和考核方案,通知学生参加考核,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和编入年级,并在本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转入学院(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情况说明和考核证明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学校复核、公示和公布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教务处对所有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在校园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本人及相关学院(部)。
(六)学生办理手续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登记,转入新专业。同时,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需到转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学院(部)务必认真对待,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2016级和2017级全体学生。
(二)对申请转入师范专业的学生应加强要求,须报送其适教、适教、善教的考核证明材料。
(三)在开展转专业工作期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所在班级的上课等正常教学活动,违者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在获准转专业后按我处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公共课的期末考核,是否参加本学期专业课的期末考核由学生自行决定,但成绩和考试状态如实记载到学生课程成绩单。
(五)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允许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再次转其它专业。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0773-5845849。
通知原文: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师政教学〔2016〕173号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