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1号
关于支持学院(部)申报举办(或联合主办)教研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营造浓厚的教研氛围,促进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发展,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支持各学院(部)举办(联合主办)面向全校的、针对相关专业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而展开的学科教研活动,尤其是跨院、校的专业教研活动。本学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活动
(一)课堂教学方法改革
就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如何进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专题讲座或研讨等。
(二)优质观摩示范课
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教师进行课堂观摩,邀请学科专家参与,观摩后进行评课研讨。
二、资助原则
(一)学院(部)举办或者承办的校内活动应契合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要有利于 推动学校本科教学发展。
(二)学院(部)需要制定详细的活动和经费预算方案。
(三)教研活动按照每次2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原则上每学院(部)每学期可申请1次。
三、申报流程
(一)请各学院(部)在本学期3月16日前上报拟开展的教研活动主题。
(二)请在活动前至少两周,填写《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1),将打印稿与电子稿一并交所在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其他
(一)接受资助的活动应注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主办单位或联合举办。
(二)活动结束,学院(部)或个人应提交活动的过程资料和总结资料(如新闻稿、照片等)给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无偿使用这些资料。
(三)请各学院(部)将教研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于3月16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二北楼408),电子版发送邮箱sdjfzx@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王老师 5826059,张老师 5826050。
通知原文:关于支持学院(部)申报举办(或联合主办)教研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