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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3-03浏览:47

教务〔2018〕8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原则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2018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1.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2.人才培养,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系列卓越人才教

育培养计划、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大类人才培养等。

3.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包括MOOC、SPOC、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的改革。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课程评价等。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6.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

(二)立项原则

教改项目立项应根据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布置的重点工作,落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各项任务,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形式,拔尖创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具有新思路、新探索和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二、立项类型和指标

(一)立项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B类项目,均属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资助1万元。

(二)立项指标

本次立项采用限额申报、差额遴选的方式。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2018年度申报总名额为43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A类17项、一般项目B类22项。

为保证项目质量,申报立项采取“限额申报”原则,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部)、各单位应在项目主持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本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名额进行申报,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从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中择优遴选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四、申报要求

(一)纸质申报

由于本年度申报时间紧,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务必于2018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由本单位统一上报如下材料:

1.《2018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汇总排序表》(见附件2,每个单位提交一式1份,加盖公章)

2.《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每个项目提交一式12份,双面打印)

3.如果立项项目有必要的支撑或说明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1份。项目主持人有海外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请提供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请各学院(部)推荐一批教改项目专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个别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熟悉教改项目的要求和本科教学改革的新动态,主持过教改项目,责任心强,有意愿和精力参与教改项目评审工作,优先推荐参与过自治区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各类项目的专家。每个学科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请各学院填写《教改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4),

请各学院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2018区教改申报”,发送至sdgjs@gxnu.edu.cn,以便于学校组织召开项目评审推荐会及开展后续网络申报等工作。逾期概不受理!

(二)评审推荐

学校教务处将于3月14日至17日之间,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和推荐。

(三)网络申报

获得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须项目主持人自行完成网络申报工作。2018年区教改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网址:http://gxjg.guet.edu.cn/。网络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为确保网报顺利,请项目主持人主动加入区教改QQ群:365850089,及时关注教务处的有关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18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如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阐明延期理由,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所在高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二)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电话:5846480、5831620,联系人:王瑞辉、梁燕玲。

 

 

附件:

原文: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推荐项目的通知

  1. 附件1:2018年度本科教改项目名额分配表
  2. 附件2:2018年度本科教改项目汇总排序表
  3. 附件3:2018 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4. 附件4:教改项目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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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