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111号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处理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经教务处审核,我校韦韬等40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自2011年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根据《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学生管理规定》(师政学工〔2017〕19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拟给予韦韬等40名学生退学处理,最终处理结果以学校公文为准。
我校谭邵戈等60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自2011年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但已达到结业要求。根据《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请相关学院(部)在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复核给予退学和准予结业的学生名单,复核情况无误后,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相关学院(部)须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将学籍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同时将告知的具体情况记录备案。无法通知的,学院(部)于11月10日以前书面反馈情况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将统一在校园网公示60天,公示期满视为传达。
二、相关学院(部)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普通本科生学籍处理(退学)意见表》,于11月10日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受退学学籍处理的学生,应在收到学校的退学公文后一周内,到所在学院(部)办理退学手续,学生所在学院(部)要督促退学学生按要求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四、根据《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学生管理规定》,退学的学生,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请学院(部)通知相关学生在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
五、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办理结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本人的离校手续单和电子注册专用照片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结业证书。
通知原文: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处理的通知
附件1: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17年给予退学处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名单
附件2: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17年准许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名单
附件4: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办理结业证书申请表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