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9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55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将遴选若干个自治区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7个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数量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认定计划为100个。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部)同一专业类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若出现不同学院(部)同一专业类的申报项目数量超过1个的情况,教务处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7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办。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推荐程序
实践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申报项目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评审。
三、评价与认定
(一)申报材料公示
教育部将对各省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申报材料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信息、数据等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申报主体或推荐主体今后的申报推荐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二)综合评价认定
教育部部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公示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提出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公示名单。
四、认定后管理
(一)持续改进
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对建设良好、成效突出的项目,教育厅将在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中予以支持。
(二)持续开放服务
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学院(部)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持续监管
教育部将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五、重要提醒
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期为2017-2020年,计划分年度在60个专业类别建设1000个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各学院(部)关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4),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提前做好筹备工作。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联系人:唐晓琳,5846303,电子邮箱:jwcsxb@gxnu.edu.cn。
通知原文: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附件:附件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附件4-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教务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