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 51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
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现金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选拔、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五、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办法获奖证书及奖牌。
六、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大赛APP、微信平台二维码请登录http://cy.ncss.org.cn/home_zn.html查看。
七、我校参赛安排及要求
为提升我校参赛项目质量,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团委将共同组织参赛项目的校级评选,通过评选的项目才能获得省级赛的参赛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5月10日-6月10日,各参赛团队报名参赛;
2、6月10日前,参赛团队填写电子版《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信息表》(附件1),并连同项目计划书(不超过10M)、项目宣传/介绍视频(不超过500M,AVI/wma/rmvb/rm/flash/mp4格式均可)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ingyongban@gxnu.edu.cn,或者送至教务处应用办(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415办公室)。
3、6月11日-6月25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团委共同组织项目评选,确定推荐参加省级赛的项目,反馈修改意见。
4、6月25日-6月30日,获得省级赛参赛资格的项目修改、完善项目材料,并将修改后的参赛材料上传至大赛网络管理系统。
5、7月1日-7月5日,教务处应用办完成省级赛参赛项目推荐工作。
6、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大赛信息,鼓励学生积极参赛,在创青春、大创项目中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成果均可参赛。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办,联系电话:5821127。
原文通知: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
附件:1.附件1
2.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3. 附件3-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校团委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