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35号
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暨2020~2021学年教授、副教授为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制度,根据2020年修订的《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关于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20〕14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暨2020~2021学年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授、副教授授课一览表”,经核查无误后,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汇总表”(见附件1)和“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授、副教授完成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表”(见附件2)。
(二)汇总2020~2021学年秋季、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填报“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20~2021学年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汇总表”(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确有特殊原因(如访学进修、出国、健康状况、学术休假等),暂不能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应事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部)审议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获得分管校领导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在批准时限内不承担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任务,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授、副教授暂不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申请表(见附件3)。
2.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要求每年独立讲授课程累计不低于34学时。
3.教授、副教授在某学年中的某个学期为本科生授课的,均视为完成某学年承担本科生的课程教学任务。
二、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此项统计工作要求学院派专人负责,并于6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上述材料纸质版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425370621@qq.com,联系电话:3698189、5847627,联系人:蒋芬芳。
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暨2020~2021学年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doc
附件1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授、副教授完成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表.xlsx
附件3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授、副教授暂不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申请表.docx
附件4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20~2021学年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xls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