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9号
关于遴选我校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学校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信息化实验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将遴选我校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请各相关学院(部)进行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学校决定培育有建设基础,并已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2个,并将推荐其参加本年度自治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
二、培育范围
2020年物理学类27等个类别可进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申报(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统筹考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与一流课程建设要求,选择符合本年度建设学科类别、基础好、符合条件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推荐。
三、推荐原则
(一)择优推荐、应用驱动。项目要求应用面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项目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网络使用用户评价等要素齐备。网络接口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附件2)。
(二)产权明晰,资源真实。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应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有效链接网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认同度高,示范性强。项目应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四、工作时间安排
1. 5月中旬,相关学院(部)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推荐1项,于5月25日前将《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须签字盖章),电子文件发至邮箱:jwcsxb@gxnu.edu.cn。
2. 5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遴选确定培育项目。
3. 6月--8月,相关学院(部)负责培育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学校将支持一定的建设经费;8月底,学校将组织培育项目中期建设检查。
4. 9月,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工作通知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3698179,5846303。
原文及附件: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