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24号
关于实施本科线上教学质量周报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关于上报本科线上教学运行数据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进一步落实好各学院(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推广交流各学院(部)线上教学的典型经验与有效措施,现实施本科线上教学质量周报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质量周报内容
(一)线上教学总体运行基本数据(详见附件1、2)。
(二)线上教学进展报告,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三)线上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典型做法和心得体会。任课教师1-2个案例,学生1-2个案例。
(四)对线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需要报送的工作。
二、时间节点
(一)每周报送时间
线上教学开展期间,每周的周六下午6:00之前报送当周线上教学质量周报,首次报送日期为3月7日。
(二)周报统计范围
上一周的周六至报送当周的周五。首次报送范围为2月29日至3月6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质量周报是学校掌握本科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渠道,也是各学院(部)展示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载体,务必要高度重视,及时全面梳理每周线上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和亮点,报送内容要突出重点、内容真实、文字精炼。学校将定期发布每周工作简报,对各学院(部)周报报送的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进行择优宣传。
(二)明确责任。质量周报统计数据要准确和真实,对外发布的工作信息要严谨和规范,各学院(部)院长作为本单位质量周报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周报进行签批,由教学秘书上报至教务科陈老师邮箱175145877@qq.com。
(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教务科陈老师,5847627;信计科韦老师,5826050。
附件1: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运行基本数据表
附件2: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20年春季学期暂未开展线上教学课程统计表
教务〔2020〕10号 关于实施本科线上教学质量周报制度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