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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系列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推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4浏览:350

教务〔2019〕93

  

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系列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敦促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工作情况,加快推进经费执行进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程系列经费范畴

  按照经费名录划分

序号

经费代码

经费名称

1

RC1900000075

教务处课程及教改经费

2

RC1900002540

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3

RC1900000052

独秀试验班专项

4

RC1900003369

师范专业认证

  按照经费用途划分

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经费,含自治区级、校级两个级别

2.教研室建设经费

3.双语课程项目经费

4.独秀试验班经费

5.师范专业认证经费

  二、各项经费执行进度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财政厅、教育厅和我校财务处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各项目的研究(建设)周期,对不同的经费实行差别要求,具体如下:

(一)教改项目经费

1.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和2017年以前立项的所有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其经费已停止使用,未执行的部分已收回。

2.2017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见序号2),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3.2018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经费到2019年12月10日前必须执行81%以上。

4.2019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经费到2019年12月10日前必须执行51%以上。

(二)教研室建设经费

2017学年及之前的教研室建设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2018学年、2019学年(即将下拨)的经费,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注:由于每学年拨付给单个教研室的数额并不大,故允许各教研室集合以前多年积压的经费一次性报销。但自2019年起,今后每年都必须当年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三)双语课程项目经费

双语课程项目前期拨付的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四)独秀试验班专项经费

2018年及之前的独秀班经费已停止使用,未执行的部分已收回。2019年的经费12月10日前必须全部执行完毕,各项目下年度的经费将根据今年的执行度来分配。

(五)师范专业认证经费

师范专业认证2019年拨付的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涉及专业: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化学、学前教育。

  三、明确责任,严守纪律

  各学院(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落实经费执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预算执行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经费使用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经费执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效益性。

对于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经费执行工作影响学校整体执行率的单位,学校将采取约谈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统一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等措施。

  

       务处  

        2019年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