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93号
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系列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敦促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工作情况,加快推进经费执行进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程系列经费范畴
(一)按照经费名录划分
序号 | 经费代码 | 经费名称 |
1 | RC1900000075 | 教务处课程及教改经费 |
2 | RC1900002540 | 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
3 | RC1900000052 | 独秀试验班专项 |
4 | RC1900003369 | 师范专业认证 |
(二)按照经费用途划分
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经费,含自治区级、校级两个级别
2.教研室建设经费
3.双语课程项目经费
4.独秀试验班经费
5.师范专业认证经费
二、各项经费执行进度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财政厅、教育厅和我校财务处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各项目的研究(建设)周期,对不同的经费实行差别要求,具体如下:
(一)教改项目经费
1.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和2017年以前立项的所有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其经费已停止使用,未执行的部分已收回。
2.2017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见序号2),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3.2018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经费到2019年12月10日前必须执行81%以上。
4.2019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经费到2019年12月10日前必须执行51%以上。
(二)教研室建设经费
2017学年及之前的教研室建设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2018学年、2019学年(即将下拨)的经费,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注:由于每学年拨付给单个教研室的数额并不大,故允许各教研室集合以前多年积压的经费一次性报销。但自2019年起,今后每年都必须当年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三)双语课程项目经费
双语课程项目前期拨付的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
(四)独秀试验班专项经费
2018年及之前的独秀班经费已停止使用,未执行的部分已收回。2019年的经费到12月10日前必须全部执行完毕,各项目下年度的经费将根据今年的执行度来分配。
(五)师范专业认证经费
师范专业认证2019年拨付的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全部执行完毕,未执行的部分将收回。涉及专业: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化学、学前教育。
三、明确责任,严守纪律
各学院(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落实经费执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预算执行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经费使用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经费执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效益性。
对于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经费执行工作影响学校整体执行率的单位,学校将采取约谈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统一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等措施。
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