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81号
关于各学院(部)协助提供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8〕44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需各学院(部)协助提供相关数据方能完成此次采集任务。为做好此次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提供数据内容及采集时间
(一)数据采集内容说明
详见附件1:各学院(部)需提供的数据内容说明表,请各学院(部)数据采集人员务必按照说明表要求的完成时间,将填写好的规范的数据表格电子和纸质各1份(学院(部)数据采集负责人签字后,盖学院印章),发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员汇总。
(二)采集时间
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具体指标采集时间根据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来统计,详见各附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本次采集时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 年:指教育年度,本次采集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3.时 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本次采集时点指本年:即2018年9月30日。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整理,认真负责、如实填报有关统计结果,并请一名院(部)领导担任数据采集责任人。
(二)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谨慎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三)本次数据采集涉及的数据量较大,请各学院(部)准确理解各项数据统计时间要求,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数据。
(四)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在10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评建办邓家富,5823396。
原文:关于各学院协助提供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
附件3:各责任单位、各学院(部)数据采集人员联系方式(2018年)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