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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延迟毕业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7浏览:132

关于做好2017届延迟毕业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管理暂行办法》(师政教学〔2010〕7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了切实做好2017届延迟毕业学生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1、修业年限已满四年,但未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者;

2、修业年限已满四年,且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但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3、需修完成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学习者。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出申请阶段

6月6日-6月10日,学生本人根据本届第一批毕业审核的结果,且在本学期没有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须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延期毕业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后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阶段

6月11日-6月15日,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延期毕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起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教务处审批阶段

教务处审核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照本届毕业审核结果,及时通知2017届未毕业的每一位学生。2011级学生毕业审核未达到毕业条件者,可以根据其本人课程修读情况办理结业证书或者肄业证明,请各学院及时督促学生本学期放假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相关手续者将按照退学处理。

(二)学生获准延期毕业后按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进行管理。在2017届第一批毕业审核时没有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且没有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的学生,务必在第二批、第三批毕业和学位审核前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和授予学位申请,并与学院辅导员保持联系,了解毕业审核结果。

通知原文:关于做好2017届延期毕业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1: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2: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延迟毕业名单汇总表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