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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 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6-11-07浏览:4

教务{2016}121号

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

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制度,根据《菲律宾亚星官方网关于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暂行规定》(师政教学〔2007〕6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授、副教授授课一览表”,经核查无误后,填写“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汇总表”(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如出国、进修、学术休假以及身体等原因)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验证后(因身体健康原因应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学院领导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教务处备案。
  2. 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要求为每学年至少1门课(至少1学分),在满足上述前提下,一门课程可由多名教授(副教授)共同承担。
  3. 教授、副教授在学年中的任何一个学期为本科生授课的,均视为完成该学年承担本科生的课程教学任务。

    二、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此项统计工作要求学院派专人负责,并于12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425370621@qq.com,联系电话:3698189,联系人:蒋芬芳。

通知原文: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

附件:(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栏下载

附件1:菲律宾亚星官方网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汇总表

 

 

 

   菲律宾亚星官方网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