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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会参展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6-02-28浏览:1

 

 

 

 

教务〔2016 15

 

关于征集第二届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会参展成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9号)精神,促进区内本科高校交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管理经验,充分展示全区高校在引导、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给大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平台,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自治区教育厅拟于2016年4月在南宁举办第二届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会,委托广西财经学院承办。为遴选优秀成果参与本次展示会,现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参展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会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新学术论坛。

遴选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公开发表,已参加过第一届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会的论文不再参选)进行交流,学术论坛的形式为学生做学术报告、交流学术论文、专家点评。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1. 展示范围。

(1)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优秀成果(项目类别不限);

(2)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之外的本科生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包括“互联网+”项目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校级大创项目取得的成果,获得专利权的成果,教育厅下文组织的各项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区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以及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成果。

  1. 展示形式。

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交流,鼓励实物作品演示,参展成果的学生代表应到现场讲解交流。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

遴选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中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已参加过第一届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会的项目不再参选),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成果推荐相关事项

(一)各学院推荐成果的类别和数量不限,优先推荐特色鲜明、有一定影响力(如:获奖、公开发表、专利授权等)、有实物作品演示(论文类成果、文科学院成果不受此限制)的大创项目成果。

(二)推荐参加大学生创新学术论坛的学术论文请填写《推荐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1),并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推荐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的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优秀成果及大创项目之外的创新创业成果,请填写《推荐展示成果汇总表》(附件2),并附清晰成果图片2-3张(JPG格式,以图片说明命名);推荐参加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的成果请填写《推介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于2016年3月9日发送至电子邮箱:yingyongban@gxnu.edu.cn。

(三)经区教育厅评选后,最终获得参会资格的成果名单及展示要求将另行通知。教务处将按1000元/项的标准用于支持入选展示会项目的成果展示材料整理、制作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办,联系电话:5821127。

 

 

通知原文:关于征集第二届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示会参展成果的通知

附件:1. 附件1推荐学术论文汇总表

2.附件2推荐展示成果汇总表

3.附件3推介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2月28日